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现就领取2024年度高企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及地点
领取时间:2025年4月28日-5月15日(工作日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
领取地点: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770号光谷科技大厦A座16楼
二、领取方式
领取高企证书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否则不予受理,具体领取方式如下(二选一):
1.企业自行领取。领取人需出具单位介绍信(见附件1),出示个人身份证原件。
2.服务机构代领。被委托机构需出具所有企业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并附服务机构领取人介绍信(附件3)。服务机构在领取证书前至少提前一天将代领证书的企业信息(excel文件,含企业名、证书编号等信息,邮件标题备注委托服务机构名称及集中领取时间)汇总后发送至邮箱scl@whggjk.com 。
为保证证书发放高效有序,证书领取人需提前微信扫码预约领取时间并在预约时间段领取证书。
提示:本次高企证书领取对象见附件4,不包含军工企业。
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后企业注意事项
1、高企纸质申报材料留存
企业完成证书领取后需前往“湖北政务服务网”的高企认定申报系统,打印一份带有水印版本的完整纸质申报材料。材料封面需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由企业自行保存。纸质材料必须自行保存5年,以备相关部门随时抽查调取。
2、火炬统计年报和高企发展情况报表的填报
企业获得高企资格后,需每年3月底前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报送年度火炬统计年报、于5月20日前报送高企发展情况报表。
提示:在同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报表的将被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3、高企更名及重大变化申报
高企发生名称变更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时,需于3个月内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填报变更信息,并向区科创局提交相应纸质材料。2025年分两批次受理变更材料,第一批截止时间为4月18日,第二批截止时间为7月18日。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65563216(区科创局)
附件:1.高企证书企业领取人介绍信.doc
2.高企证书机构代领授权委托书.doc
3.高企证书机构领取人介绍信.doc
4.2024年东湖高新区高企名单(含证书编号).xlsx
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发展局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