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洪山区支持工业经济和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洪政规〔2023〕1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开展洪山区2024年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家、省、市科技创新平台奖励
1.支持对象
2023年洪山区具备国家、省、市科技创新平台的企业
2.支持条件
(1)目前企业在洪山区且正常经营;
(2)2023年度新获批国家、省、市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
(3)2023年度获得国家、省、市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考核优秀。
3.申报材料
(1)《2023年度洪山区支持企业创建国家、省、市科技创新平台奖励申请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国家、省、市关于科技创新平台正式批文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4)考核优秀证明文件;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项目申报承诺函(附件3)。
二、国家、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奖励
1.支持对象
2023年洪山区承担国家、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
2.支持条件
(1)目前企业在洪山区且正常经营;
(2)企业承担了科技部和省、市科技部门立项下达的科技计划项目并在2023年结题验收;
(3)已经获得洪山区资助的同一项目不重复享受政策。
3.申报材料
(1)《2023年度洪山区支持企业承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奖励申请表》(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企业持有的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文件、项目任务书或合同、项目结题验收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4)国家、省、市资助经费到位证明(拨款文件、银行到款凭证复印件);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项目申报承诺函(附件3)。
三、申报要求
请申报单位于2024年10月12日之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份)报送洪山区经科局,地址:洪山区文化大道555号融创智谷C5栋附楼413室。同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PDF)发至邮箱:hskjj_gxk@163.com,纸质版申报材料须与电子版申报材料一致。纸质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申请表和承诺函须签字盖章,复印章无效。
联系方式:
洪山区经科局高新技术科
杨杰,朱玉晓 87374372
附件:1.2023年度洪山区支持企业创建国家、省、市科技创新平台奖励申请表
2.2023年度洪山区支持企业承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奖励申请表
3.承诺函
洪山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创新局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