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通信函[2023]329号)要求,我厅联合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通信管理局组织了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项目验收工作。经验收专家组评审,共有17个试点项目通过了项目验收,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详情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2日,共5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以正式书面文件实名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逾期和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信息化推进处 027-87236506

附件: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项目验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