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武汉市深化“中国快递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月15日


武汉市深化“中国快递示范城市”

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化“中国快递示范城市”建设,推进全市快递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家邮政局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化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建设现代化快递服务体系,推动交通区位优势加快转化为国内国际双循环枢纽链接优势。到2025年,全市快递业发展规模迈上新台阶、服务网络更加完善、监管水平显著提升。累计培育7个年业务量突破1亿件的快递品牌和5个快递服务制造业、农业金银牌项目,全行业新增就业岗位5000个以上,快递企业网点标准化率100%,快递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100%达标,快递业务量突破23亿件,业务收入达到212亿元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现代化寄递网络体系

1.扎实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加强街道(乡镇)商贸中心、街道(乡镇)村物流配送服务站点布局,新建或者改造升级不少于3个街道(乡镇)商贸中心、新城区物流配送中心。深入推进“快递进村”,实现建制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点全覆盖,打通农产品进城“最初一公里”和工业品下乡“最后一公里”。新(改)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30个以上。加快推动农村地区快递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和改造。(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相关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长江新区、风景区管委会,下同〉)

2.优化物流配送网络。充分利用邮政、商贸、供销等现有终端网点,完善快递末端配送体系,新增300个以上末端共同配送网点,建成覆盖15分钟便民生活圈以及住宅小区的智能末端配送体系。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和停靠装卸政策措施,在商超等快递末端配送网点等有密集装卸作业需求的区域,设置城市货运配送车辆专用临时停靠装卸点20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公安交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城管执法委、市邮政管理局,各相关区人民政府)

3.提升枢纽开放功能。出台快递服务跨境电商支持政策,推动“寄递+跨境电商”。鼓励企业探索建立海外仓,联合境内外上下游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协同布局。支持寄递企业开展国际小包业务和国际航空快件中转集拼业务,扩大国际快件通达范围。引导寄递企业创新开展多种物流增值服务业务,由单一物流服务商向综合服务商转型。依托武汉天河机场和鄂州花湖机场,加强国际快递航空枢纽、口岸国际邮件交换站和快件监管区建设。充分利用中欧班列(武汉),定制开展市场化、定制化物流服务。优化快件在通关、结汇、退税等流程,推进“单一窗口”建设,推动实现邮关、商关、跨境电商一体化。(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武汉海关,各相关区人民政府)

(二)强化产业协同发展,推动快递服务扩容提质

1.深度服务农业发展。推广“农产品+大同城”寄递服务模式,培育“一市一品”精品项目,打造具有武汉特色的“快递+农业”金牌、银牌项目。大力实施“荆楚优品”工程,推动武汉名优特产进商圈、进超市、进展会、进电商,对接特色小镇,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鼓励企业创新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经营模式,开展多品种经营和产销双向合作,提高淡季期间设施利用率。构建特色农副产品的垂直服务渠道和区域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

2.深度服务制造业发展。引导寄递企业为制造业企业提供高效快捷的物流服务,鼓励寄递企业与制造业企业深度合作,支撑制造业高质量集群化发展。加快推进“快递进厂”,实施一批入厂物流、仓配一体化、订单末端配送、嵌入式电子商务等代表项目,打造“快递+制造业”金牌、银牌项目。加快发展面向高技术制造业、装备制造业等高附加值航空货运服务。鼓励快递企业入驻工业园区、商贸园区、电商园区、物流园区、保税园区等。培育若干个快递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典型项目和深度融合发展先行区。(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

3.深化电商快递协同。提高快递服务农村电商、跨境电商和新兴电商水平。鼓励电商快递与新零售服务深度融合,促进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展。推动建设电商快递园区,鼓励寄递企业入驻电商园区和电商聚集区,实现仓配一体化,促进上下游、产供销有效衔接。开展电商快件寄递服务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优化行业发展环境,推动行业发展转型升级

1.营造良好市场生态。坚持依法治邮,加大重点领域监管力度,强化涉邮政快递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支持寄递企业在武汉落户和布局企业总部、区域总部、功能总部,吸引快递龙头企业在武汉集聚。引导企业规范内部管理,压实快递企业区域总部主体责任,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实现准入畅通、开放有序、竞争充分、秩序规范。(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各相关区人民政府)

2.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对快递企业使用物流建设项目用地,适当降低亩均投资、税收等考核指标,鼓励采取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多种方式供地。支持存量土地利用,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对提高自有工业用地或者仓储用地利用率、容积率并用于仓储、分拨转运等物流设施建设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各相关区人民政府)

3.提高科技和绿色水平。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和快递业深度融合,搭建科技供给和行业需求对接平台。鼓励快递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推动技术创新应用由分拨环节向收投两端、仓储前端、智慧末端延伸。实施无人仓建设等快递物流智能化改造行动。鼓励第三方科技应用平台、装备设施租赁平台发展。加大智能物流技术研发力度,推动关键技术装备产业化。促进安全绿色技术与快递融合发展。鼓励绿色环保包装材料应用,倡导简约包装,减少二次包装。推广应用节水、节电等技术工艺设备,结合绿色网点、绿色分拨中心、绿色企业创建,推广无废快递网点(分拨中心)创建,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将“无废”理念融入快递示范城市建设。到2025年,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实现网点全覆盖,快递绿色包装使用率达到90%。(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各相关区人民政府)

(四)加强行业治理能力建设,增强从业人员获得感幸福感

1.加强行业安全监管。开展全市平安寄递专项行动,推动邮政行业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地方应急管理体系,探索建立跨部门、跨地区应急救援和联动处置机制。落实“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制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寄递企业行业许可涉国家安全事项审查,配合做好行业反恐、禁毒、扫黄打非等专项工作。加强舆情监测管理和网络安全管理。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共享、联合惩戒、信用修复机制,强化信用监管。完善数字化监管模式,创新行业监管方式,打造包容审慎监管服务新业态。(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市委网信办、市国安局,各相关区人民政府)

2.维护快递员合法权益。对快递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法定情形的,指导企业或者用工合作企业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快递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定期开展快递员困难帮扶、金秋助学、医疗互助、就业服务和送温暖、送清凉、送健康等关爱活动。提升劳动争议处理效能,及时妥善处置涉及快递员劳动争议案件及相关民事纠纷,督促指导各类协调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及其他专业化社会组织为快递员提供专业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人社局、市司法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各相关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市创建“中国快递示范城市”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定期研究部署重要事项和重点工作,解决创建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督导重点工作落实。

(二)加强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用于支持武汉快递基础设施建设、绿色快递发展等项目。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承担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和快递服务末端基础设施、快递环境污染治理建设、维护、运营中由市级财政负责相应支出。

(三)加强政策支持。支持将城乡快递服务网点和快件处理中心、集散中心等快递服务基础设施纳入本级国土空间规划和物流园区、城市配送发展规划,合理安排建设布局、用地规模和开发时序,预留快递服务业发展空间。

(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做好创建“中国快递示范城市”各项政策的解读工作,引导全民积极参与,为建设“中国快递示范城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