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办、有关单位:

现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做好2022年(第29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抓紧开展2022年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区办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包括所在地区央属和省属企业)编写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严格核实,择优推荐。

2、申请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主营业务所属领域应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以及相关十四五国家级专项规划明确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范围。在符合上述要求前提下,对同时符合《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版》的企业予以考虑。

3、申请材料主要包括: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评价表及必要的证明材料。评价表及相关附表表样请自行在公共邮箱下载(hbjscx123@163.comhbjscx2021)。

4、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202298日中午12:00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正反打印,一式3份)、申请材料电子文档(提供光盘,附表用Office Excel格式)报送至所属园区办。请各园区办于98日下午5:00前,将推荐公文、推荐企业技术中心汇总表、推荐企业的申请材料报送至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027-65563313

附件: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做好2022年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rar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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