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武汉经开区促进创新创业创造发展助力打造国家科技创新中心33条措施》(武经开规〔20215号)文件精神,为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壮大市场创新主体规模,做好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落户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2021新落户武汉经开区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4.企业在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二、申报条件

1区内注册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应为202111日至20211231

2区外迁入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注册成立时间须在5年以内

3.企业首次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万元

4.企业拥有自主研发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有效期内发明专利,且该专利的发明人为企业在职研发团队人员

5截止申报通知发布之前,企业正常开展业务且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万元

6.创业启动资金分两兑现。截止申报通知发布之前,企业满足落户3个月(以工商和税务登记、社保和房租缴纳时间为准)可申请50%;企业完成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可在第二年申请剩余50%

7企业申请2021年度办公用房租金补贴的,房租标准应与周边市场价保持合理区间。

三、奖励标准

新落户武汉经开区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立时间在5年以内,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正常开展业务且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万元,按照企业首次实缴注册资本的50%,给予最高6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支持;并分三年,每年分别按企业自用办公用房实际租金(最高不超过80/平米/月)的100%50%50%,给予200平米以内的房租补贴。


四、申报材料

企业需按顺序提供以下材料,并装订成册。申报材料的内容必须是可以公开的,不涉及国家安全等保密信息。

1.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落户奖励申报表;

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查询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

4.企业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企业2021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全套报表;

6.企业科技人员名单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证明

7.企业验资报告等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证明材料;

8.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相关证明材料(专利证书复印件、近一年度专利年费缴费发票等);

9企业办公场所房租合同、产权证明和实际办公证明(3个月缴纳水电、房租付款凭证及相关票据、现场照片等)企业申请2021年度办公用房租金补贴的,还需提供2021年度企业办公场所房租合同、产权证明和实际办公证明(同上)

10.其他相关材料。

五、申报程序

1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装订成册;编制材料目录,需列出主要附件材料清单;章节间用扉页隔开。

2.申报企业将纸质申报资料一式一份于2022627(周一)前提交至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大道88号车谷科创中心A204室,由科创中心(业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步审核通过后将电话通知企业,企业接到电话通知后纸质申报资料一式份于202274日(周一)前提交至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7号政策兑现窗口,后续程序将由我区内部流转

3园区根据部门审核意见进行终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资金拨付给企业。

六、注意事项

1企业在获得奖励后履行至少五年不迁离注册地址、不改变在本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不变更统计关系的承诺。

2申报企业应提供真实的材料和证明文书,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恶意骗取奖励资金的情节,将收回全部奖励资金或扣除其他应发放资金,取消申报资格并在五年内不予受理相关奖励申报,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七、联系方式

智能制造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84239968

智能网联和电动汽车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84850882

现代服务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游博文 84218965

通用航空及卫星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84852996

军山新城管理办公室

 84967999

综合保税区及港口物流园管理办公室

毛乾川 84739766

  84855123

现代科技农业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曾雪素 84856859

区科创中心高新技术科

邹凤明  郭又津  84891019

区政策兑现窗口

84735838

附件: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落户奖励申报表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科技创新中心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