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武汉经开区促进创新创业创造发展助力打造国家科技创新中心33条措施》(武经开规〔20215号)文件精神,为支持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做好2022年武汉经开技术合同登记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政策内容

1.对年技术合同认定金额(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达到50万元、500万元、5000万元的区内企业或高校、科研院所,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奖励

2.对在我区技术合同登记站年合同登记额超过1亿元的,给予2万元奖励。

二、申报条件

企业或高校、科研院所2021在武汉经开区技术合同登记站办理技术合同(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认定登记且年技术合同认定金额达到50万元(含)以上或办理技术合同(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认定登记且年技术合同认定金额达到1亿元(含)以上。

申报材料

(一)共性材料

1.技术合同登记奖励申报表;

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和法人代表身份证;

3.双方签订的技术合同;

4.技术合同登记信息表;

5.其他相关材料。

(二)个性材料

申请第1条奖励(对年技术合同认定金额(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达到50万元、500万元、5000万元的区内企业或高校、科研院所,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奖励),企业需提供2021年和2022年发布申报通知之前开具的与技术合同相关的发票、银行到款凭证。

四、申报程序

申报材料按照先电子版预审,后纸质版报送的顺序办理。

1.企业将申报资料电子版(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于71日前发至区科创中心(邮箱1820687277@qq.com),发送后请电话(84893537)确认。

2.接到电子版审核通过的通知后,企业将申报资料纸质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二份,于74715日提交至经开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7号政策兑现窗口(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后续程序将由我区内部流转。

3.园区根据部门审核意见进行终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资金拨付给企业。

五、注意事项

1.企业履行至少5年不迁离注册地址、不改变在本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不变更统计关系的承诺。

2.申报单位应提供真实的材料和证明文书,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恶意骗取奖励资金的情节,将收回全部奖励资金或扣除其他应发放资金,取消申报资格并在五年内不予受理相关奖励申报,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本通知实施过程中,因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调整而产生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为准。

六、联系方式

先进制造业产业园                84239968

汽车零部件产业园                84850882

商务城                      游博文  84218965

通用航空及卫星产业园            84852996

智慧生态城                      84967999

综合保税区                  毛乾川  84739766

港口物流园                      84855123

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曾雪素  84856859

区科创中心                          84893537

区政策兑现窗口                      84735838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科技创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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