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武新管〔2021〕4号),现将东湖高新区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第二批企业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2年4月1日至4月10日。第二批公示对象主要是2021年首次认定通过的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7-67880523,6556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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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区科创局

2022年4月1日

东湖高新区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第二批企业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