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2021年市级专项资金拟拨付公示

根据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市级专项资金配套相关要求规定,经各相关企业积极申报、第三方机构审核、市经信局局长办公会审议、党组会审议等环节,现将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2021年市级专项资金拟拨付情况予以公示(见附表)。

有关情况在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1年12月9日至12月15日。如对公示情况存在异议,请于2021年12月15日前向市经信局机关纪委、市经信局科学技术与人工智能处反映。

市经信局机关纪委:85319493

市经信局科学技术与人工智能处:85317029

附:

制造业创新中心2021年市级专项资金拟拨付安排表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