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办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1年度(上半年)湖北省工程技术(东湖高新区)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范围
(一)原则上近一年在东湖高新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且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在东湖高新区相关职能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三)其他特殊情况,参照省、市申报人员范围办理。
(四)符合《关于做好我省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24号)和关于印发《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层次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武新职改办〔2018〕5号)文件要求的工程系列高层次申报人员,统一进行网上申报。
(五)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且符合申报相应级别工程系列专业评审条件的,原则上统一报湖北省工程技术(东湖高新区)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申报材料按东湖高新区当年发布职称申报通知要求填报并逐级审核推荐报送;申报其他系列(专业)人员的评审材料按武汉市当年发布职称申报指南要求填报,经逐级推荐审核申报,由我办集中将录入申报信息数据和纸质申报材料按照管理权限进行报送。
实行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以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准,按有关文件规定延缓办理退休手续除外)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参照湖北省人社职改部门最新发布的工程系列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执行。
三、相关政策和要求
(一)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通过本单位人事机构推荐逐级申报。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应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内推荐申报,主管部门严格控制并逐级申报。(援疆、特设岗及符合高层次人才认定等人员除外)
(二)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须由用人单位推荐,经由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逐级申报,提供近1年本人在东湖高新区连续缴纳社保明细(须经东湖高新区社保局盖章)。
(三)中央驻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需在我省参加职称评审的,按人事管理权限进行委托评审,其中申报高级职称应由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职改办审核后,按程序推荐申报。
(四)职称申报的破格(原则上对资历不进行破格)、转评由主管人事部门、人事代理机构或用人单位(中央驻鄂单位)推荐审核后,报湖北省工程技术(东湖高新区)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高评办)复核。
(五)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成绩从当年算起三年有效(含当年)。依据“属地管理” “单位推荐”原则,自2020年起拟在东湖高新区申报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通过东湖高新区高评办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申报专业与实际岗位、水平能力测试专业不一致的,高评办将不予受理。
(六)在武汉市外取得职称证书后调入我区所属企事业单位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须先进行外地调入认定方可在我区进行职称评审申报。
(六)从2017年起,专业技术人员因岗位变动、专业调整需转评申报其他系列职称的,应先申报平级转评(以考代评除外)。转评后晋升上一级职称时,原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与新岗位职业有关的工作业绩可作为晋升依据。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一年转评、晋升,同一年不得申报两个及两个以上专业职称。
(七)自2018年起,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初级、中级、高级职称时,不再要求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相关查验方法按《关于申报职称时不再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的通知》(鄂职改办函〔2018〕22号)文件执行。
(八)本通知中所要求的任职年限均按实足年限计算,以本通知中受理材料的截止时间为计算时间。同一申报人两次职称申报应当间隔一年以上。
四、申报方式和途径
2021年(上半年)工程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度评审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
(一)网上材料申报
1. 个人登录地址。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index.html)可直接点击进入;操作说明《关于湖北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个人登陆方法的说明》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zyjsryzcpd_13325/tzgg/zcps/201811/t20181108_712250.shtml
推荐单位登录网址:http://59.175.218.203:8081/zcsb/
2. 网上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1)个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入口,在网上完成个人账户注册并填报个人数据,推送至单位审核。填报完毕后使用系统打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2)数据录入必须与评审表、花名册及所提交的纸质材料一致、准确。申报人员选取任现职以来本人科研、设计、管理及施工水平的代表成果进行申报。(3)推荐单位进入单位审核栏目,用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人必须按规定进行注册,并在评审表“基层单位意见”栏认真填写审核、推荐意见“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推荐结果已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意上报”,然后按管理权限将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申报材料推送到上级主管部门。
3. 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前,请认真仔细阅读操作说明,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
4. 上传能够反映个人业绩能力的有代表性的材料,确保清晰可识别,避免因材料模糊被退回。
(二)纸质材料申报:经职改办(高评办)网上审核通过后,纸质材料由企业人事集中报高评办审核。报送纸质材料要进行原件审核(原件审验后当即退还),并在相应的复印件上逐一签字、盖章。
五、申报程序
(一)各单位对照原件审核本单位申报人员填报的所有材料,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