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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夏区“创新创业领军团队”支持政策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5-11-18 浏览量:0 来源:本站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快推进江夏区打造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集聚高地根据《江夏区关于推动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夏党建人才20255号)精神及要求,选拔并扶持一批与江夏区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方向高度契合的创新创业项目和人才,强化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和资金链的深度融合,为江夏区锻造新质生产力,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注入新动力。现就做好“创新创业领军团队”申报相关工作,发布本指南。


一、申报对象

掌握核心技术,具有突出科技创新能力、资源整合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带项目来江夏创业的人才团队。


申报条件

(一)2024年1月1日后落地或拟落地的创新创业领军团队,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二)团队带头人持股并在企业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技术水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有相对成熟的产品和相对完善的商业模式,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并可进行产业化生产。


三、配套支持

对经我区评审入选且落地江夏完成企业注册的创新创业领军团队,根据相应实施细则提供启动经费、人才名额、投资配套、场租优惠、贷款贴息等方面支持。


1.根据获评级别,最高给予100万元经费资助,优先推荐纳入江夏区政府投资基金重点储备项目库。


2.根据获评级别,分类认定团队负责人为汤逊湖C/D/E类人才,符合《江夏区人才分类认定目录》条件的对象就高认定,纳入汤逊湖人才相应类别予以管理,人才认定后须依据相关条款条件要求享受资金待遇。


3.对获得区政府投资基金支持的项目,按照所获投资额5%的比例给予配套支持,支持总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4.对租赁我区符合条件的国有园区楼宇场地,根据创新创业领军团队获评级别,按照不高于备案价50%的比例、最高不超过1000㎡的标准给予租赁价格优惠,时间不超过3年。


5.获得企业经营性贷款的,按贴息年化利率2%(且不高于实际贷款利率)的标准给予创新创业领军团队贷款贴息补助,单一市场主体享受财政贴息的贷款总额上限为5000万元,时间不超过3年。


申报流程

(一)材料提交

申报团队填写《江夏区创新创业领军团队申报书》(附件1),由所在单位进行盖章确认。申报材料由申请人自行提交至区经科局受理邮箱(jxkjcgzh@163.com)


)项目初评

由区委党建和人才办、区经科局、区科投集团、区财政局、区科技创新和人才服务中心、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区校合作发展促进中心、属地街道等相关单位组成专项工作小组,联合专家库成员进行初筛评审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且具备良好成长性的项目,推荐进入项目终评环节。


)项目终评

项目终评采取“线下路演+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专家依据评审规则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依据评审规则评出各项目分数,由专家基于现场实际研讨审慎确定最终入选项目数量和级别。


(四)结果审定

根据专家评审和专项工作小组意见,确定拟入选人才团队的名单及相关配套政策,报请区委组织部(区委党建和人才办)备案。


(五)公示拨付

审定结果在江夏区官方媒体平台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根据项目团队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区财政局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资金拨付。


五、申报时间

申报常态化受理,定时开展评审。 


六、咨询电话

区经科局蔡楚旭:13242201062 方冰 15972963946


江夏区“创新创业领军团队”支持政策申报指南附件-江夏区创新创业领军团队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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