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区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根据《东湖高新区关于支持建设世界级光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实施方案》(武新管〔2025〕5号),为加快培育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现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三新”“一强”项目申报和遴选工作,并于近期召开政策宣讲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政策
(一)资金支持。对入选企业,按照每家企业100万元标准支持企业开展“三新”“一强”计划。入选后给予首笔50万元资金,支持企业开展“三新”“一强”项目;次笔50万元待企业未来2年内完成全部目标并经企服局验收通过后拨付。若企业未来2年内入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则无需验收,直接拨付次笔资金(相当于兑现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0万元区级奖补资金)。对入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国家、省、市奖补资金按有关政策兑现。
(二)针对性辅导。对入选企业,开展“一对一”针对性辅导,指导和协助企业优化企业优势介绍、补充知识产权数量、提升数字化水平、建设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等,定期跟进企业进度,辅导企业申报国专。
(三)重点服务。对入选企业,分配企业服务专员,原则上每季度与企业联系不少于一次,对企业需求进行重点解决。对发展良好或“三新”“一强”项目取得重要成果的,进行宣传报道,提升企业知名度。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东湖高新区内注册并依法纳税的有效期内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含有效期内或曾入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特别说明:2025年度已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申报本项目。待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认定结果后,如企业被正式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将自动失去本项目资格,其名额将按照评审结果递补。
2.聚焦重点产业链、工业“六基”、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等重点领域,有明确的“三新”“一强”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不少于500万元)。
3.上年度营业收入不小于3000万元,且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不低于70%。
4.近两年研发费用占比不小于3%。
5.上年末资产负债率低于70%。
(二)申报企业需承诺在当下及入选后未来两年内,不存在以下影响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资格的情况:
1.已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企业;
2.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即直接控股股东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的企业;
3.按照国家相关部委《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已不属于中小企业范围的企业;
4.失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
5.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企业近三年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或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
6.因各种原因不再享受东湖高新区普惠政策的企业。
三、工作程序
(一)线上报名(即日起至10月17日17:30截止)
1.登录湖北科创供应链天网平台www.hbkcgyl.com(简称“科创供应链平台”),依次进入“政策通知-政策申报”模块,找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三新’‘一强’项目”申报事项,点击“我要兑现”填写并提交相关材料,通过材料初审后完成申报。
科创供应链平台无需注册,已对接湖北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在登录页面点击“湖北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按钮,通过认证平台的法人登录进行登录。
2.企业线上提交《项目申报书》、企业营业执照、近两年审计报告、社保证明等材料。
其中,《项目申报书》中“三新”“一强”项目目标需有明确的营业收入目标值,项目目标不少于1项,以项目具体目标或标志性的成果为主。目标正式提交后不得修改,将作为专家评审和入选后项目验收的直接依据。
(二)专家评审(预计10-11月)。根据企业信息、《项目申报书》及预期目标,对企业进行评审打分。其中,企业现状评价60分,重点评价企业发展现状及未来2年申报国专可能性;“三新”“一强”项目评价40分,重点评估项目计划合理性和对产业价值;加分项10分,主要指企业股权融资和获得科技奖励情况。评审采取集中评审进行,视情况将组织企业现场答辩。
(三)实地考察(预计11月)。由企服局、园区办、企业服务中心、评审专家对专家评审前100名企业开展实地考察,核查材料真实性、深入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对存在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过分夸大预期目标或明显不符合国专申报条件的,取消本项目申报资格。专家评审得分前50的,列入拟资金支持名单;剩余企业列入国专重点培育库。
(四)名单公示和政策兑现(预计12月)。由企服局对拟入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提请管委会审定。由企服局负责办理入选手续和兑现支持政策。
四、申报材料
各申报企业应于申报截止日前登录湖北科创供应链天网平台 www.hbkcgyl.com(简称“科创供应链平台”),逐一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应附件材料,无需提交纸质材料。附件材料包括:
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三新”“一强”项目申报书(可下载本通知内附件或从申报系统下载,签字盖章后上传至系统);
2.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3.2024年12月社保证明(需有社保部门公章);
4.2023年、2024年赋码版审计报告(若无法提供赋码版审计报告,请提供已有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并提供情况说明);
5.其他佐证材料(如融资证明等)。
五、其他事项
拨付资金属于财政专项资金,企业需用于开展“三新”“一强”项目。对申报及项目实施中弄虚作假、违反承诺事项或未实际开展“三新”“一强”项目的,企服局将取消后续资金拨付,并保留收回已拨付资金的权利;对正常推进“三新”“一强”项目,累计投资额超过500万元,已拨付专项资金全部用于“三新”“一强”项目,但两年后仍未完成考核的,不再拨付剩余资金,已拨付资金无需收回。已享受东湖高新区专精特新相关奖补政策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支持。
9月23日(周二)14:30,企服局将组织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三新”“一强”项目政策宣讲及答疑会,会议地点为光谷科创路演中心二楼路演大厅(高新大道776号),有申报意向的企业可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参加。政策宣讲及答疑会时间或地点如有改动,将会通过项目申报答疑QQ群另行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67880565 67880063
申报平台技术支持:丁工,13297989774
项目申报答疑QQ群:711340752
东湖高新区企业服务和重点项目推进局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