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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区关于转发《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科技人员服务企业专项行动·湖北专项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4 浏览量:0 来源:东湖高新区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发展局(外国专家局)

高新区各有关单位:

湖北省科技厅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对2020年4月之后与高校、科研院所签订了技术合同,并实际发生了10万元以上研发费用的企业给予后补贴,\r\n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27日,具体详见《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科技人员服务企业专项行动·湖北专项的通知》\r\n(http://kjt.hubei.gov.cn/kjdt/tzgg/202010/t20201021_2965430.shtml)或者详询027-87820828/87125871/87302938

      

联系人:魏香花

联系电话:02767880130



东湖高新区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发展局(外国专家局)

                                                      \r\n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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