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武汉经开区促进创新创业创造发展助力打造国家科技创新中心33条措施》(武经开规〔2021〕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快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支持科技型企业壮大规模,做好2023年武汉经开区科技型企业进规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2022年度产值或营业收入首次达到进规标准,并且2022年度内被纳入国家统计局的规模以上统计范围(以统计部门认可的数据为准)的高新技术企业(含2022年12月31日前有效期内的科技“小巨人”企业)。
二、奖励标准
在给予高新技术企业(含有效期内的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奖励的基础上,对首次进规的高新技术企业(含有效期内的科技“小巨人”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
三、申报材料
(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型企业进规奖励申报表。
(二)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有效期内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文件。
(四)2022年度企业首次进规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以上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报程序
(一)为方便企业享受政策,所有申报企业需于申报政策奖励前进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119.36.232.5:85/#/),进行网上注册,提供或核对资金拨付所需的“单位名称、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名称、清算行号”等信息。
(二)申报企业需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申报2023年科技型企业进规奖励并提交相关附件资料,收到提交纸质材料短信后,于15个工作日内,将申报资料纸质版按顺序装订一式二份提交至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57号政策兑现窗口(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后续程序将由我区内部流转,逾期不予受理。
(三)园区根据部门审核意见进行终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资金拨付给企业。
五、注意事项
(一)企业在获得奖励后履行至少五年不迁离注册地址、不改变在本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不变更统计关系的承诺。
(二)申报企业应提供真实的材料和证明文书,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恶意骗取奖励资金的情节,将收回全部奖励资金或扣除其他应发放资金,取消申报资格并在五年内不予受理相关奖励申报,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本通知实施过程中,因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调整而产生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为准。
六、联系人
智能制造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赵 静 84239968
智能网联和电动汽车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李小刚 84852221
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耿丽莹 84218965
通用航空及卫星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王 楠 84855706
军山新城管理办公室
周俊锋 84967999
综合保税区及港口物流园管理办公室
李婳婳 84739766
现代科技农业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曾雪素 84856859
区科创局高新技术科
杨小峰 刘宇昕 84217692 84891019
区政策兑现窗口
84735838
附件: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型企业进规奖励申报表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