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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支持经开区服务业企业增加新动能奖励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2 浏览量:0 来源:无

各园区、各有关企业:

根据《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办法及实施细则的通知》(武经开〔201932号)(以下简称《办法》)文件要求,为做好2021年度我区服务业企业增加新动能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须在我区登记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合规经营,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二)产销分离或者主辅分离后新设立的企业营业收入达到要求。

(三)申报主辅分离奖励的企业,需服务5家以上企业,且满足至少5家企业的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

二、奖励标准

鼓励制造业企业分离设立独立的销售主体,本办法实施后分离新设立的销售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5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分别给予原制造业企业及新设立的销售企业共10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20万元奖励。

鼓励制造业企业主辅分离,本办法实施后分离新设立的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服务5家以上企业的,给予原制造业企业及新设立的服务业企业共50万元奖励。

三、申报资料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二)获奖企业本年度营业收入证明原件(营收数据附企业在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报送的202112月份数据的截图,并加盖公司公章),获奖企业本年度税收证明原件(加盖税务部门公章);

(三)主辅分离企业服务的5家制造业企业清单,提供服务的合同;

(四)申报表;

(五)承诺函;

以上资料一式二份,全部加盖企业公章。

四、申报程序

1.申报企业将申报资料电子版发送至区发改局邮箱(whkfqfgj@126.com进行预审,申报截止时间520日,请各企业务必尽早提交,后续程序将由我区内部流转。预审通过后(通过邮箱或电话回复)5个工作日内(527日前)企业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提交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7号政策兑现窗口(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

2.园区根据部门审核意见进行终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资金拨付给企业。

五、相关情况说明

(1) 原则上该项奖励由原制造业企业和新设立的服务业企业按1:1比例共享,或者由双方约定好分享比例。

(2) 主辅分离企业专项奖励与企业扩大规模奖励可同时享受。

六、相关部门联系方式:

商务                    84796581

智慧生态            江        15972207281

先进制造产业               84397106

汽车零部件产业   李小刚       84757881

港口物流                   84855123

综保            毛乾川       84739801

航产业                   84852996

政策兑现窗                       84735838

发改            孙雅婷       84748213

附件

1.2021年度武汉经开区(汉南区)服务业企业增加新动能奖励资金申报表

2.承诺函。

            武汉经开区发改

                    202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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