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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东湖高新区2021年年度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入国家统计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9 浏览量:0 来源:无

各园区办、有关单位:

为尽快做好东湖高新区服务业“小进规”工作,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入国家统计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上服务业入库范围

1 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确定标准

年营业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

1000万元及以上

500万元及以上

门类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

二、入库时间

2021年调查单位年度审核工作分两批次进行。

1第一批年度审核。20211110日前,10月定报调查单位库的基础上,完成第一批拟纳入、退出以及主要信息发生变更的年报调查单位的申报审核。

2、第二批年度审核。20211224日前,11月定报调查单位库的基础上,仅限上报新开业(投产)“规下升规上”的年报调查单位。

审核类型

 1.第一批年度审核。

1)拟纳入单位。新开业(投产)单位(指上年第4季度及当年新开业(投产)的单位,下同),“规下升规上”单位,专业变更需纳入单位,辖区变更(跨省)需纳入单位,停业(歇业)恢复运营单位。申报时必须已达到规模(限额)标准。

2)变更主要信息的调查单位。单位详细名称变更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变更单位。

3)退出的调查单位。“规上转规下”需退出单位,注销或吊销需退出单位,专业变更需退出单位,辖区变更(跨省)需退出单位,非法人单位需退出单位,停业(歇业)需退出单位,其他原因需退出单位。

 2.第二批年度审核。

仅限新开业(投产)和“规下升规上”纳入单位申报。

四、申报材料

1)《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的《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带二维码);

5)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带二维码);

6)收入构成说明加盖公章。

辖区变更(跨省)需纳入单位还需提供证明单位所在地发生跨省变更的材料。

五、提交材料时间

1110前申报的企业需在118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属园区办

六、各园区入库咨询联系方式

生物办     87205021

未来办      87922818

综保办     87700774

光电园     67886212

服务业园  洪亚超 87418933

智造园     87781721

中华园   亚丽 87016888

中心城   刘玉萌 65521382

统计局   小溪 65563248

    附件收入构成说明.docx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202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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