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服务
关于组织推荐2020年市上市后备
种子企业的通知
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
为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武政规[2018]32 号)精神,抢抓科创板、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及IPO绿色通道政策机遇,根据市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2020年市上市后备种子企业的函》相关要求,现就组织推荐2020市上市后备种子企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具有上市意愿、业务合法合规、无重大.上市瑕疵、财务指标符合2019年净利润1000万以上或估值5亿元以上的企业。
二、有关要求:各区按要求认真组织做好企业推荐工作,同时填写企业推荐表(见附件),于8月10日前加盖公章反馈我局,我局将统一向市上市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推荐。市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上市后备“金种子”、“银种子”企业评选工作,对入库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予以重点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