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及各街道、相关企业:
根据《市经信局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制造业中试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围绕“51020”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发展需求,以法人单位为依托,以实体平台形态运行,建立规范的运营管理机制,具备实施相应领域中试验证的能力,符合制造业中试平台建设要求。
(一)应具备完善的中试线或试验场地,配备必需的安全、环保等配套设施;制订设备要素表,现有试验设备、测量仪器、关键软件等中试设备核心指标达到区域先进水平,中试设备或者设施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中试环境、工艺流程和软硬件等应符合标准。
(二)应拥有本领域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带头人,拥有与核心服务相适应的管理、研发、试验、质量、安全等专业人才队伍。其中专职技术或者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
(三)应建立中试技术体系,制订明确的中试技术路线图,转化区域或行业先进的核心技术,具备一定的区域或行业相关技术资源整合及带动能力。
(四)应主动发挥公共服务作用,能够积极提供综合性、专业性中试服务及系统化解决方案,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过程中服务成效明显,至少完成1项新产品产业化,服务企业数量不低于3家,上年度(或申报当年度)中试服务收入应不低于500万元或不低于依托单位主营收入总额的5%。
(五)应建立规范稳定的运营管理机制,在财务、安全、质量、保密等方面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在人、财、物等方面和依托单位相对独立。具有较为稳定的资金资源条件保障渠道,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
(六)应具备良好的质量、安全、信用和社会责任情况,近三年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环境污染、失泄密等事故,未出现数据资料弄虚作假、严重失信等情形。
二、申报要求
请申报主体严格按照“一、申报条件”及《湖北省制造业中试平台培育建设工作要求(2025版》内容填写湖北省制造业中试平台申报书、推荐汇总表有关信息,于2026年1月28日中午12: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二份)报送至区政府办公楼288办公室,电子版(WORD版及盖章扫描PDF版)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或微信。
三、申报注意事项
此次申报为省级认定,与2025年11月开展的工信部储备中试平台申报不冲突,凡是未被省厅认定过(含已纳入省级培育及未纳入省级培育)的中试平台,符合条件的,均可参与本次申报。
联系人:工业经济发展科(王哲 81568157)
邮箱:jxkejing@163.com
附件:(附件1-4.zip)
1.市经信局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制造业中试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2.湖北省制造业中试平台培育建设工作要求(2025版)
3.湖北省制造业中试平台申报书
4.湖北省制造业中试平台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