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银行:
按照《湖北省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湖北省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财政贴息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第一批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财政贴息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银行按照《实施办法》标准发放的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以下简称知信贷),且已在湖北科创企业“智慧大脑”平台(https://www.hbkcqy.cn)审核通过。
(二)单家经营主体贷款总额不超过《实施办法》所规定的信用评价结果对应授信额度上限,且相关贷款资金用途符合《实施办法》要求。
(三)知信贷贴息政策与中央、地方财政贴息政策不重复享受。
二、申报流程
(一)各银行省级分支机构通过湖北科创企业“智慧大脑”平台按季度提交2025年一、二、三季度财政贴息资金预拨申请。
(二)省科技厅对预拨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归档备案;审核不合格的,将预拨申请退回,并告知需补充事项。申报银行补充相关材料后,可重新提交。
(三)各银行省级分支机构汇总各自通过审核的预拨申请,形成申请拨付贴息资金文件提交省科技厅。
(四)省科技厅征求省财政厅意见后,将对应贴息资金需求预拨至各银行省级分支机构。
(五)各银行省级分支机构通过湖北科创企业“智慧大脑”平台按季度提交一、二季度贴息资金结算申请。
(六)省科技厅对贴息资金结算申请进行审核后予以结算,并将审核结果和结算情况抄送省财政厅。
三、申报材料
申请知信贷贴息资金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拨付贴息资金文件(需说明贴息期间、金额、户名、账号、开户行、行号等),提供盖章纸质文件。
(二)借款合同和放款凭证,提供扫描件。
(三)最近一期银行贷款利息结息单,提供扫描件。
(四)银行还款(如有归还本金)凭证,提供扫描件。
(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
(二)材料提交
申请拨付贴息资金文件提交盖章纸质原件(一式两份),复印件无效;电子版扫描件通过湖北科创企业“智慧大脑”平台上传提交。
地址:省高新中心科技金融部(武昌区珞狮北路湖北省科技创业大厦A座22楼)。
联系人及电话:彭俊峰 朱璘027-87133893
(三)有关要求
申报贷款项目必须符合申报资格条件,相关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收回贴息资金,予以通报,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申请拨付贴息资金文件模板
湖北省科技厅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