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发展战略规划(2021-2035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21年2月4日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发展战略规划(2021-2035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2020年,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创新,不断激发新时期技术要素市场发展活力,有效增强了科技创新对我国经济高...
各区人民政府: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促进线上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规〔2020〕12号)和《武汉市促进线上经济发展实施方案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试行)》(武发改规〔2020〕2号)的要求,我市将启动2021年度线上经济重点企业(平台)名录库认定工作。为确保工作认定工作顺利进行,我委拟定...
各有关企业:武汉市将启动2021年度线上经济重点企业(平台)名录库认定工作,请企业比照《武汉市促进线上经济发展实施方案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试行)》(武发改规〔2020〕2号)(见附件1)中规定的相关条件进行自我评估,满足规定条件的企业可按照《2021年度武汉市线上经济认定申报指南》(见附件2)有关要...
高新区有关单位:省科技厅启动征集2021年度揭榜制科技项目需求。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详见:(http://kjt.hubei.gov.cn/kjdt/tzgg/202102/t20210207_3339439.shtml)申报单位应为东湖高新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揭榜制项目需求...
辖区各相关企业(单位):根据《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鄂经信办函〔2021〕7号)和市经信局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试点示范内容 围绕工业大数据应用、行业大数据应用、大数据重点产品、数据管理及服务四个领域共10个方向,征集并遴选...
国科火字[2021]54号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为全面掌握国家高新区的发展状况,更加公开、公正、公平地做好国家高新区2021年评价工作,请你们认真做好2020年度工作总结,并填写国家高新区与评价相关的调查问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r\n一、报送2020年度工作总结及新出台相关政策措施 \r\n1...
各企业:现将市经信局《关于组织申报工信部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通知要求积极申报,并于2021年2月25日前,登录“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http://www.bdcases.org.cn)完成注册和相关资料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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