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激励的若干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3年2月7日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激励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树立勇担使命、潜心研究、创...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各扩权县(市、区)科技局,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为服务国家总体外交战略、服务我省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省科技厅现启动2023年度省湖北省国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119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就组织推荐2023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由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划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为申报主体...
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2023年湖北省服务高新技术企业“春晓行动”启动会精神,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有关要求,结合东湖高新区工作实际,现就做好东湖高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服务型制造的决策部署,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政法〔2020〕101号)有关要求,我部决定开展第五批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和前四批示范评估评价工作。有关事项...
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执行机构、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2023年湖北省服务高新技术企业“春晓行动”启动会精神,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有关...
各区科经局,东湖高新区、武汉经开区、长江新区科创局,各有关单位: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科技人才服务企业项目的通知》(鄂科技通〔2023〕13号)精神,为引导科技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打破区域人才流动壁垒,促进产才深度融合,2023年湖北省科技人才服务企业项目着重促进武汉市内高校、科研院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发挥财政资金的对工业绿色转型的引导作用,市经信局修订起草了《武汉市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3年3月21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联系电话:8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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