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品牌推进机制各成员单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湖北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品牌强省建设的工作部署,持续引导经营主体加强品牌建设,不断扩大湖北品牌影响力,根据《“湖北精品”认定管理办法》《湖北省2026年品牌建设工作方案》,湖北品牌推进机制办公室决定开展第四届“湖北精品”培育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创新驱动、标准引领”原则,新通过“湖北精品”标准先进性评价的标准100项以上,新认定“湖北精品”产品(服务)100个(项)以上,引导全省经营主体对标国内一流、锚定国际先进,全面提升产品与服务供给质量,增强区域品牌核心竞争力,为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取得决定性进展提供坚实质量品牌支撑。
二、重点任务和时间安排
(一)开展入库培育(2026年7-8月)。聚焦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产业集群,结合各地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实际,开展政策宣传和动员部署,精准引导符合申报条件的经营主体积极参与“湖北精品”培育行动,持续扩充“湖北精品”培育企业库,构建梯次培育、动态提升、长效发展的培育体系。
(二)举办专题培训(2026年8月)。面向培育库内经营主体及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相关工作人员举办专题培训,系统解读“湖北精品”培育认定政策文件、工作流程及规范要求,详细讲解认定原则、申报条件和评价指标等核心内容,保障培育认定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三)完善标准体系(2026年9-10月)。根据《“湖北精品”标准先进性评价办法》,推动入库经营主体和相关行业协会制定、实施对标国际先进、达到国内一流水平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和地方标准。组织开展标准先进性评价,将通过评价的标准纳入“湖北精品”标准体系。
(四)组织认定评审(2026年11-12月)。按照《“湖北精品”认定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湖北精品”认定活动。由经营主体自愿申报,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把关,“湖北精品”认定委员会秘书处(以下简称“认定委员会秘书处”)按要求组织开展资料审核、专家评审、质量验证等工作,提出“湖北精品”建议名单,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向社会公示,经“湖北精品”认定委员会(以下简称“认定委员会”)审议后确定“湖北精品”认定名单,并向社会公告。
三、有关要求
“湖北精品”培育认定工作是推动质量强省、品牌强省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协同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落地、取得实效。各地要深入挖掘“湖北精品”获认定经营主体的特色优势和认定成效,多渠道开展“湖北精品”宣传推广,持续提升“湖北精品”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各相关部门要结合产业推介、展会论坛等各类活动,多角度展示“湖北精品”质量优势和创新亮点,持续放大品牌示范引领效应,以优质品牌供给助推全省产业高质量发展。
认定委员会秘书处联系人:李睿琪;联系方式:027-88226048,027-88234863;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公平路6号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邮编:430064;
邮箱:hbsqizls@163.com。
“湖北精品”申报系统地址(湖北市场监管智慧服务一张网跳转):https://scjg.hubei.gov.cn/hbnqi/home/home;
“湖北精品”申报系统联系人:閤成浩;联系方式:027-88225019。
附件:1.第四届“湖北精品”培育认定申报要求
2.第四届“湖北精品”培育库新增入库名额分配表
3.“湖北精品”培育认定自评报告
4.“湖北精品”推荐汇总表
5.“湖北精品”标准先进性评价申报表
6.“湖北精品”标识使用授权申请自我声明
湖北品牌推进机制办公室
2026年7月28日